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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4-2015学年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
作者:admin 时间:2015-03-10  点击:

 关于组织2014-2015学年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

根据《国家连片特困地区(武陵山区)生态扶贫博士培养方案》,为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过程,博士培养单位应在本学期组织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1.考试对象及条件

     此次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对象为2013级博士研究生。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生必须修完全部培养课程并且成绩及格,未修完全部课程或成绩不及格者,不得进行学科综合考试。

       2.考试形式

     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培养单位应成立学科综合考试专家委员会。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5-7名教授(或相当职称的专家)组成,设主席1人,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(或相当职称的专家)担任,鼓励培养单位聘请校外专家担任主席。

       3.考试内容

     笔试主要考核博士生对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以及学科主文献的掌握情况,原则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内容占50%,主文献的阅读理解占50%。

      面试主要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科研素质。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:一是博士生入学以来完成的课题、论文和专著等科研成果情况;二是博士生对拟研究领域相关文献的掌握情况;三是博士生对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前沿动态的把握情况。

       4.考试结果处理

     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,70分及以上为合格,两项测试同时合格方可通过学科综合考试,进入下一环节的培养。考试成绩不合格的,经专家委员会同意,可在三个月后进行一次补考。补考不合格的,顺延一年再进行,但必须保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有1年以上的时间用于学位论文撰写、答辩等环节。

       5.考试时间安排

     培养单位应于2015年3月16日前将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,经审核通过后,由培养单位按要求自行安排综合考试,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。学科综合考试结束后,考试专家委员会需填写《吉首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报告书》相关内容,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签字、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,统一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。《吉首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报告书》的上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6日。

       6、其它

      学科综合考试面试须有专人记录,记录人要全面、认真、实事求是地记录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的情况。

     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博士学科综合考试,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吉首大学研究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9日